关于广泛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居洋发布时间:2018-04-03浏览次数:54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现就我校有关开展学习宣传通知如下:

周会明,男,1964年出生,安徽肥西人,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2011年到2016年,作为安徽省检察院选派的援藏检察官,连续两任挂职于西藏山南市检察院。先后荣立一次二等功和一次三等功,连续两年被评为山南地区“民族团结进取模范个人”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5年被授予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被评为“安徽好人”。

一是要学习周会明同志信念坚定、忠诚履职的政治本色,以党和国家事业为重,听从组织召唤,服务工作需要,扎根在艰苦的环境和需要的地方,忠于职守、敬业奉献;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服务意识,带着深厚感情融入群众、服务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学习他踏实勤奋、勇于担当的务实作风,从一点一滴做起,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畏艰难、锲而不舍,勇于拼搏、敢于担当,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学习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干净干事、公而忘私,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

二是要把周会明等先进典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要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争做合格党员、争当优秀干部。要把学习活动与学校建设发展结合起来,与工程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结合起来,为建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 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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