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的通报》,我校获批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这是学校继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教育系统第一届文明单位”称号后,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又一新成果,标志着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8年12月初,省文明办、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开展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创建推荐工作,要求各类学校不再参与“文明单位”评选工作,改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我校作为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按照文明校园标准和评选程序重新申报,申请转化为全省文明校园工作。12月18日,全省文明校园创建皖南片检查组一行来我校实地考察指导。经过自我检查、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公示审议等环节,我校最终成功获批“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全省共有24所高校、251所中小学获此称号。
多年来,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成立了由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标“六个好”的创建标准,制定文明校园建设方案,建立推进工作“责任追究制”,深入系统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涵育中华文化的家园、滋养文明风尚的沃土,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保证。
(文:查桂义;审核:孙浩然、吴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