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强化意识形态管控,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以《 新媒体管理办法》为依据,现开展新学期校园新媒体平台自查与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新学期新开设的以学校各部门、学院、班级、学生组织名义注册并运营管理的微信、微博、微信群、QQ群、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
二、有关要求
1. 各新媒体平台一律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把好稿件审核关,做好自检自查,严禁发布有损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
2. 平台主管领导、团队负责人要加强运营团队的教育引导,积极倡导正面信息,并保证新媒体平台的活跃度,开展“僵尸”公众号、微信群、QQ群排查清理,做好毕业生所管理的学校贴吧、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权转移工作。
3. 2019年9月20日前,各单位填写《 新媒体账号备案表》、《新媒体账号汇总表》(见附件)以及上报新媒体账号排查清理情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412425@qq.com,纸质版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送党委宣传部(A座1108),联系人:居洋,联系电话:0553-2871239。
党委宣传部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