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党委每半年要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各二级党组织每半年要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为做好2019年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制度规范等。
2、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情况。
3、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报批管理,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对各种读书会、学术沙龙的引导和管理,社团审核备案管理等情况。
4、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和维护情况,网络新媒体台账建立、运营和监管情况。
5、宗教工作情况,包括信教师生摸底和台账建立情况,防范和抵御校园非法宗教活动情况,加强和改进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等
6、党外人士团结引导和服务工作。
7、涉及意识形态重点领域的案件和个人的教育引导情况。
8、关于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9、其他涉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报送要求
1、报送2019年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报告;
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用优盘拷贝至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1108)。
三、报送时间
12月9日下午下班之前。联系人:宣传部 葛伟阳,电话:2871239。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保卫处、团委、国际交流合作处、现教中心等)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二级党组织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按要求按时限完成任务。
2、工作总结要围绕落实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和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等方面,认真撰写材料,做到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条理清楚。
3、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按有关要求进行。
中共 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