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奋斗作为青春最亮丽的底色,着力培养校园媒体人全面讲好校园故事,传播好校园声音,引导师生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报道校园内外热点话题,提高校园新闻采写能力, 党委宣传部决定在广大学生中开展 第一届校园“好新闻”奖和“十佳学生记者”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 第一届校园“好新闻”奖和“十佳学生记者”评选活动,旨在展示 的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宣传思想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主流校园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推动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和学校中心工作,营造良好校园舆论氛围和积极向上的校园生态。
二、评选对象
1.“好新闻”奖参评的作品发表时间为2019年1月至今(仅限学生作品),所有作品须是公开发表过的,如在校报、校园网、校外网站、报纸上、新媒体上等。
(1)文字类(含消息、通讯、言论、新媒体)设好消息、好通讯、好言论、好新媒体类。
(2)摄影作品设好新闻图片奖。
2.“十佳学生记者”参评对象为 校院两级学生记者。
三、 参评条件
1.“好新闻”奖参评作品都必须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均要体现校园新闻的特点。
(1) 好消息要求新闻要素完整,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角度新颖,语言精炼,内容充实,信息量大,结构清晰,客观真实,作品长度不超过800字(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得多于3篇)。
(2)通讯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贴近师生、贴近校园、贴近生活,突出时代精神,作品长度不超过2000字(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得多于3篇)。
(3)言论稿要求观点鲜明,见解独到,有现实针对性和教育意义,正确引导舆论,有思想深度,论说有理有据,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准确干练,字数不超过1500字(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得多于3篇)。
(4)新媒体类要求文章内容真实,积极向上,贴近生活,排版美观,有创意,能够及时反映当下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事实,原创发布的微信图文消息(文案和图片均为原创),字数不超过1000字(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得多于3篇)。
(5)摄影类:摄影作品要求做到真实性、新闻性和技巧性的结合,构图合理,画面表现力强,角度有新意(照片必须要求与新闻事件相关,概不接受一切风景照),标题准确;照片要求配上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要素完整,简洁清晰(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得多于3篇)。
2.“十佳学生记者”参选对象需为我校在籍学生(含研究生),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和较强的新闻实践能力,参与过大型活动报道。在校园网、校报或社会媒体发表过一定数量的新闻作品。
(2)采用组织推荐的参赛形式,经各单位推荐的校园记者须将申请表中个人基本情况填写完整(基本情况须说明在校、院宣传组织工作的时间、校园稿件发表的数量、担任的职务、是否参与组织过大型的活动等),并附两篇以上五篇以下(含五篇)本人新闻作品(报刊、杂志等媒体中发表文章需附复印件;摄影类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及尺寸不限,并附必要文字说明;新媒体类需附作品复印件)。
3.校园十佳校园记者的评选,院级组织推荐的名额不得超过1名,校级组织推荐的名额不得超过2名。
四、注意事项
1.参评的消息稿必须是在校报、校园网首页、校外网站或报纸等平台上公开发表过的,结尾处务必注明所在单位和作者的姓名。
2.所有参赛作品需为公开发表过的作品,要求一律附上网址链接或者作品原件复印件。
3.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采写,严禁抄袭,一经查出将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4.所有参评作品务必写明指导老师名称。
5.严禁出现未经指导老师审核私自参选的现象,一经发现,概不授予参评资格。
6.请各单位严格控制作品中错别字出现的频率,一旦发现错别字出现的比例占作品文字总数的0.5%,将自动取消参评资格。
7.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送往 全媒体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均要发,纸质版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选程序
1.评审团由 校党委宣传部特邀专家组成。
2.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和终审,最终确定入选者名单。
六、联系方式
1.参赛日期: 2019年12月17日截止。
2.报送地址: 全媒体中心办公室(2号教学楼东侧2楼,原馨雨苑)
报送时间:每天下午4:30—6:00
邮箱:1736522301 @qq.com(请注明“好新闻”奖字样或“十佳学生记者”字样)
傅君:15855200259 章梦茹:17754117815
校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