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 校歌歌词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9-12-19浏览次数:995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校歌是大学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学校历史,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厚植学校文化底蕴,激发广大师生和校友的爱校热情,增强师生、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经研究决定,学校现面向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公开征集 校歌歌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校歌歌词(不含曲谱)

二、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等

三、征集时间

20191220-2020310

四、作品要求

1.歌词应内涵丰富,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催人奋进。

2.歌词应弘扬“尚德敏学  唯实惟新”校训精神,能够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生动反映学校的校园环境、文化积淀和发展蓝图,生动展现师生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既体现历史传承,又富有时代精神。

3.歌词应感情真挚,简洁凝练,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蕴含语言文字的韵律美。

4.词篇幅适中,适合于领唱、合唱和齐唱等形式。

5.歌词需附释文,对创作意图、作品意境等作简要说明,引经据典请注明出处;释文不超过500字。

五、投稿要求

1.书面投稿或电子邮箱投递均可。书面投稿需用A4纸打印,并在信封注明“校歌征集”字样;电子邮箱投递以“ 校歌歌词征集作品”命名。

2.投稿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滕敏;联系电话:0553-2871239.

3.邮箱:请将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xcb@ahpu.edu.cn

4.投递作品务必写明创作人真实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通讯地址、电话、邮箱等详细联系方式。

  5.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评选办法

  1.学校邀请相关专家成立“校歌歌词”评选工作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根据专家评选结果,确定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学校校报、校园网、官微上刊登、推送,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3.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组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七、奖励办法

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如无特别优秀作品,一等奖可空缺。

八、说明事项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涉及侵权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的内容。

3.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均归学校所有。学校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加工和再创作,最终形成学校校歌歌词;学校将聘请专家谱曲和制作,在校报、校园网、官微上登载,并在学校重大活动中演唱。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党委宣传部所有。

欢迎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校友踊跃投稿。

  

                   中共 委员会宣传部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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