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0-11-11浏览次数:935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党组织:

为认真落实《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和党支部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和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相关要求,决定对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级成员和二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开展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2020年以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落实情况;

2.2020年以来各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情况;

3.2020年以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情况;

4.2020年以来支部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二、督查方式

1.各二级党组织开展自查,认真总结2020年以来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教职工学习情况,做法经验;按照要求填写工作台账表格;

2.二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报告;

3.宣传部会同组织部、纪委办等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或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加强整改;

2.材料报送:自查情况总结,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每个二级党组织选送两个党支部记录本(其中,学院选送一个教工支部、一个学生支部),于11月18日之前报送到党委宣传部。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情况登记表、自查情况总结电子版发送:xcb@ahpu.edu.cn,联系人:郑文君,电话:2871239。

 附件:二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情况登记表.xlsx

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

2020年11月11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