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及各学院、各部门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构建大宣传格局,形成宣传合力,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更好地服务保障学校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校党委宣传部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宣传工作队伍。由于部分学院和部门的人事变动,须对宣传队伍进行重新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学院、各部门重新上报1名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和1-2名教工宣传通讯员。各学院同时从学生会负责宣传的学生干部中选派1名同学担任校大学生记者站特约学生记者。
二、选聘要求和基本职责
各单位遴选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强、新闻敏感性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掌握新闻报道基本原则,熟悉本单位情况,能够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胜任通讯报道工作的人员组成宣传队伍。具体职责如下:
1.政治意识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2.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报道本单位工作成就,推广本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3.主动提供对外宣传线索,积极参与对外宣传活动及策划,及时向宣传部报送校外媒体关于本单位的报道;
4.了解和反映广大师生员工对 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做好新闻媒体到本单位采访的接待、安排等相关工作;
6.熟悉校园网后台编辑工作,负责本单位稿件在后台的编辑和上传;
7.主动学习新闻报道、网络文化等理论与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明确分管宣传工作领导职责,认真选送符合条件的教工宣传通讯员和特约学生记者。后期各单位上述人员如果发生变动,请及时把相关信息报送至宣传部。宣传部将加强对宣传队伍的培训、管理、考核、表彰,并将其新闻报道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考核。
请各单位确定好相关人员名单,填写《 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宣传通讯员、特约学生记者信息登记表》,于4月1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ahpu.edu.cn。
联系人:查桂义 电话:2871206。
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宣传通讯员、特约学生记者信息登记表.doc
宣传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