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 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党字〔2021〕11号)文件要求,学校党委成立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面向全校二级党组织开展宣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组成
(一)团 长:刘宁
(二)副团长:王绍武 苏国红
(三)成 员
1.校领导:刘宁、王绍武、苏国红、郭兴众、王红月、费为银、郑健
2.相关部门负责人:孙浩然、王弘、张开炳、郑千里、凤权、冉昆玉、刘金斌
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吴月红、刘德军、李海涛、徐东辉、彭鸿雁、毛加兴
二、宣讲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生党员、党校培训班学员。
三、宣讲时间
2021年6月底前宣讲完毕。
四、工作要求
1.宣讲团成员要先学一步,认真备课,做好宣讲准备;
2.校领导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与校领导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结合进行,学院可安排部分学生听宣讲报告;
3.各二级党组织要主动联系宣讲团成员,落实好具体宣讲时间,组织好本单位的宣讲对象准时参加,加强纪律要求,确保宣讲效果;
4.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宣讲情况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五、宣讲团成员宣讲单位安排
刘 宁 校党委书记:体育学院党总支、电气工程学院分党校
王绍武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苏国红 校党委副书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
郭兴众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费为银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党委
郑 健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孙浩然 校党委常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王 弘 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张开炳 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冉昆玉 校党委委员、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处长(部长):教辅党总支
凤 权 校党委委员、研究生部(研工部)主任(部长):纺织服装学院党委
刘金斌 校纪委委员、学生处(学工部)处长(部长)、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艺术学院党委
郑千里 校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外国语学院党委
吴月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机关党委
刘德军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人文学院党委
李海涛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彭鸿雁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数理与金融学院党委
徐东辉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离退休党委
毛加兴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后勤党总支
中共 委员会宣传部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