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者:杜晓谨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141

各二级党组织,各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特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孙小颖同志面向师生代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图书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学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成员;各学院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研究生代表;“青马工程”学员代表,全媒体学生记者代表。

四、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区域就座。会议进行期间,请大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关闭手机,勿随意走动。

2.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位就坐。

3.请相关部门和各学院组织好参会人员,因事不能参会者,需提前向党委宣传部备案请假手续。联系人:杜晓谨,联系电话:2871239。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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