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巩固强化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文明校园、健康校园建设,学校制定《 文明校园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党宣字〔2023〕7号),并于2023年4月印发实施。为推动落实2023年度工作任务,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年度检查
检查项目:美丽校园建设、干净校园建设
检查内容:参照《 文明校园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党宣字〔2023〕7号)
牵头单位:后勤保障处
协办单位:宣传部、保卫处、校园基本建设办公室、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管理委员会
检查要求: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并上报年度检查报告至校党委宣传部;报告中要肯定成绩,同时也要明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方向。
二、落实年度评选表彰
(一)评选表彰项目
1.文明学院、文明院系、文明处室评选
牵头单位:宣传部、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文明学院、文明系部评选细则并做好评选表彰。党委宣传部联合机关党委牵头制定文明处室评选细则并做好评选表彰。
2.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
牵头单位:学工部
学工部负责结合学校“三全六专”工作要求,制定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细则并做好评选表彰。
3.文明社团评选、文明协会
牵头单位:校工会、校团委
校工会负责制定教师文明社团评选细则并做好评选表彰;校团委负责制定学生文明社团评选细则并做好评选表彰。
4.文明食堂评选
牵头单位:后勤保障处
后勤保障处负责制定文明食堂评选细则并做好评选表彰。
5.文明教室、教学楼评选
牵头单位:教务处、后勤保障处
教务处负责制定文明教室、文明教学楼评选细则并做好评选表彰。
(二)评选要求
1.请各单位11月20日前制定并上交评选表彰细则。
2.请各单位12月15日前完成各类评选,并报送结果。
3.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A座1105),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0553-2871196。材料电子版请以“文明XX评选(牵头部门)”命名打包发送至agcwp@ahpu.edu.cn邮箱。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文明校园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细则。
2.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各单位要将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载体和展示形象的重要平台,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推动各单位展新貌、树新风,推动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有实效、有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师生的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3.加强宣传,选树典型。各单位要积极推广文明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各方面先进典范,营造积极向上文明风尚。
4.强化考核,提升质量。学校已经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党建关键指标考核,奖优惩劣,不断提升文明创建质量和水平。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