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推进改革开放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教育部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专题会
11月22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袁贵仁强调,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坚定不移、不失时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袁贵仁指出,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两个全面”重要目标,特别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加大综合改革力度,提高改革的协调性实效性,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以改革促进和谐稳定。袁贵仁强调,要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当前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充分认识以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改革意识,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把发展目标与改革目标一起规划、把深化改革与转变发展方式一同部署,各项工作都要贯彻落实深化改革的要求。
(二)进一步做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教育事业极其重要、极其复杂,必须基于国家“五位一体”建设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两个大局,加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要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从各地各校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各地各校差距大这一现状,充分考虑教育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联动,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正确处理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发挥基层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的主体作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总要求,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教育工作评价的根本标准。基层蕴藏着无穷的改革力量和智慧,是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尊重地方和学校的首创精神,保护和调动基层改革的积极性。要深入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扩大改革成效,为改革攻坚提供新鲜经验和实践标杆。要及时对改革试点进行动态调整,淘汰一批改革无进展、成效不明显的试点项目,补充一批基础好、有成效的项目,形成能进能出的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试点在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四)进一步找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着力点。教育改革千头万绪,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牢牢把握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切实抓准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力争事半功倍解决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力争取得更具标志性的、有较高显示度的成效,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特别要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监督和评价体系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等方面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取得突破。
(五)进一步科学理性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坚定改革信念,以更大的政治勇气、足够的政治智慧推进改革。同时,要充分考虑到教育改革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必须理性、冷静。既要始终保持改革的热情、激情,又要更加尊重规律;既要考虑改革的力度,又要考虑群众的可接受度,循序渐进,不停顿、不折腾,不倒退。改革的步子要更加扎实,避免大的波折。特别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改革程序,巩固改革成果,提高改革成效。
(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工作体制机制。要积极借鉴其他部门、行业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教育体制改革的调研制度、督查制度、定期协商制度,建立健全指导协调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宣传机制、试点动态调整机制和试点转示范机制。要更加注重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挥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有效。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推动改革,更好地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国教育报》2012年11月2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