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我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引导和激励大家争做“最美校园人”,携手传递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教职员工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校园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进一步培育和发掘教职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激发校园正能量,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主要面向全校教职员工,面向基层一线,立足本职岗位,勤勉敬业,品德高尚、甘于奉献、事迹感人、得到师生公认、能够起到典型示范的教职员工。
三、评选类别及条件
本次评选活动设四个类别,分别是:教学方面、科研方面、管理方面、服务方面的先进典型。
教学先进典型要求推荐人选在教学岗位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迹感人,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业绩突出(获得教学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科研先进典型要求推荐人选有钻研精神,学风端正,科研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和成果者优先考虑)。
以上两项主要面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
管理先进典型要求推荐人选管理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管理实绩突出(获得校优秀管理人员二等以上和校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主要面向基层管理人员和辅导员。
服务先进典型要求推荐人选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长期在基层一线默默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群众公认的教职工(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主要面向教辅、总务、后勤、保卫等服务型岗位。
四、评选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1.17—11.23)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寻找身边“最美人物”,同时在教职员工中营造争当先进的浓厚活动氛围。
(二)选树典型阶段(11.24-11.30)
1、各二级党组织深入挖掘各单位在本职岗位上扎实工作、辛勤耕耘、乐于奉献的“最美人物”。各单位推荐有代表性的教职工不超过3名,每个类别不超过一名。
2、提交材料。各单位请于12月1日前将《
“最美校园人”推荐表》(见附件1)和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报送至宣传部徐征老师处(电话:28712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ahpu.edu.cn。被推荐人的材料由所在单位通讯员采写和完善。要求深入采访挖掘被推荐对象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闪光点,人物描写不求高、大、全,但求朴实、真挚、真实,有血有肉,典型事迹要具备引领校园风尚的正能量。事迹材料要求为2000—3000字左右的人物通讯。
(三)审核评定阶段(12.2—12.5)
各二级党组织将人物材料推荐上报后,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初评,在此基础上通过投票和综合评价,最终评选出10名“最美校园人”和若干优秀人物。
五、事迹宣传
对于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学校将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台、宣传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事迹突出者将被推荐参加“安徽好人”等省级以上相关先进人物评选。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先进典型的选树过程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措施,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党组织在活动开展中要善于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参与热情,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3、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不断引领积极健康、奋发向上的强大正能量。
附件:
“最美校园人”推荐表.docx
中共
委员会宣传部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