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字〔2017〕7号 关于成立“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2 浏览次数: 1282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7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好“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工作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陈其工刘 宁 

副组长:苏国红叶常林郭兴众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弘 方永胜 朱成全 吴之传 余 雷 张国友

周晓宏

二、工作机构组成

(一)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王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查办公室,设在监察处,朱成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进度监督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

(三)根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其中,“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牵头,财务处具体负责;基建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分管后勤校领导牵头,国资处、总务处(基建办)具体负责;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分管科研校领导牵头,科技处具体负责;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分管科研校领导牵头,科技处、人事处具体负责。

                      中共 委员会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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