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7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
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
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巡视整改和“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7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基建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四个专项治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叶常林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弘方永胜朱成全易华
工作组具体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协调,财务处具体实施。
(二)治理范围
各学院、各部门。
(三)治理内容
根据《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令第19号),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类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专项治理“回头看”内容。
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四)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至5月31日)
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进行,本着“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顶风违纪从重”的要求,由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开展。
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对照上述所列“小金库”表现形式,对本单位“小金库”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再排查、再清理,既要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又要加强对容易疏忽的部位、环节和习惯做法的排查,确保“回头看”工作全覆盖。
各学院、各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连同《“小金库”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清理检查情况承诺书》(附件2),经单位分管(联系点)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5月31日前报送财务处。
2.重点检查( 6月1日至6月3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将统一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并结合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确定。对举报线索具体、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小金库”问题较多的单位也将列入重点抽查范围。同时针对合作培训、教材教辅、资产(场地)出租、资产处置、后勤管理等列出负面清单,组织力量对原始票据的合法性、经济业务的真实性、经营收入的完整性等进行重点抽查,对接待、会议、培训等支出进行实地抽检,核查有无虚列套取,做到不遗不漏,不留死角。
3.汇总上报(7月1日至7月10日)
为保证自查效果,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将学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内部检查、举报受理(举报渠道、核查处理等)、发现的“小金库”及纠正处理等情况以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有效举措等,形成书面报告,并连同《“小金库”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小金库”专项整治“回头看”内部检查情况统计表》,于7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
二、基建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基建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郭兴众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永胜朱尚玉朱成全 余雷张国友胡长新
工作组具体负责基建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国资处、总务处(基建办)具体实施。
(二)治理范围
学校2016年1月以来基建采购项目。
(三)治理内容
1.基建工程、设备采购、食堂超市招租、教辅采购、PPP项目等存在的明招暗定、招标不规范、违规续标或擅自改变招标方式情况;
2.基建工程项目变更规划、变更工程量情况;
3.固定资产未经评估或低于评估价进行处置情况;
4.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申报备案和履约验收情况;
5.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6.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情况;
7.其他违反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至5月31日)
相关业务部门对照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归集整理项目采购工作档案资料,施行“一项目一档案”;梳理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按期形成自查报告。
2.迎接专项检查(6月1日至9月30日)
迎接省教育厅对我校自查自纠情况的抽查,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
3.整改落实(10月1日至11月30日)
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装备采购监管办公室。
三、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组,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刘 宁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弘方永胜朱成全江明余雷吴之传易华
工作组具体负责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科技处具体实施。
(二)治理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的科研课题(包括各种类型的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
(三)治理内容
1.科研经费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3.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4.科研资产与成果管理情况。
(四)方法和步骤
1.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至5月31日)
各学院、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对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及高校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自觉及时纠正。各学院、各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连同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规范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3)和单位《科研经费规范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4),经单位分管(联系点)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5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组将统一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并结合举报线索比较具体、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列入重点抽查范围。学校自查报告5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
2.迎接专项检查(6月1日至8月31日)
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并根据反馈信息进行整改。
3.建章立制(9月1日至10月31日)
围绕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形成科研经费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师德师风专项治理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组,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刘 宁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弘王河孙浩然朱成全吴之传周晓宏
工作组具体负责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科技处、人事处具体实施。
(二)治理范围
学校在职教职工。
(三)治理内容
开展“弘扬科学道德,遵守科研纪律”专题教育,重点解决个别教师学术不端、职称评审和项目申报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方法和步骤
1.宣传教育(本方案下发之日至5月31日)
以“弘扬科学道德,遵守科研纪律”专题教育为抓手,认真组织学习加强科学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专栏,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2.自查自纠( 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学院、各部门重点查找教师学术不端、职称评审和项目申报弄虚作假等问题,并汇总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举报反应的问题,建立台账,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并形成师德师风分析检查报告,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各部门对上报的自查自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填写《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6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
3.重点检查( 7月1日至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组将统一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学校将根据自查自纠的具体情况以及举报线索来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并通过开展明察暗访或核查问题线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建章立制( 10月1日至11月20日)
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师德问题报告、师德状况定期分析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与处理机制,对于轻微的学术失范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对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调查处理。学校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11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科研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四个专项治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四个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学院、各部门要针对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搞形式主义。“四个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学校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553-2871521),举报监督邮箱(jiwei@ahpu.edu.cn),受理群众举报;各专项治理工作组分别设立工作联系电话和邮箱(财务处:0553-2871299,cwc@ahpu.edu.cn;国资处:0553-2871460,gzc@ahpu.edu.cn;科技处:0553-2871435,kejichu@ahpu.edu.cn)。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各学院、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学校将对各学院、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并如实报告、积极整改的,酌情从轻处理;对工作开展不实,自查自纠不严格、不彻底,甚至发生严重疏漏或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学院、各部门“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
1、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doc
2、“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清理检查情况承诺书.doc
3、
科研经费规范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4、
科研经费规范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doc
5、
师德师风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中共
委员会
2017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