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字〔2016〕69号 关于印发《 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2 浏览次数: 582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 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共 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

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不断弘扬高尚师德,提高师德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坚定教师的理想信念

教师要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的职责。注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增强学生的价值判断能力、选择能力和塑造能力,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教师应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大力提倡团结合作、协力攻关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三)增强教书育人本领

教师要崇尚科学精神,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扩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要潜心教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勇于探索创新,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能力。教师要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四)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

教师要注重修身立德,努力坚守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自觉规范自身的从教行为,坚持依法治教,真正做到为人师表、行为示范。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中,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建设举措

(一)创新师德师风教育

1.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必须开设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等。

2.建立师德创新工作室。以师德创新工作室为载体,凝聚青年教师形成团队,提升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师德建设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3.加强对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培养体系,提高教职工自我心理调节能力,营造一个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

4.每年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老教师荣休仪式等活动。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提高师德师能水平

1.加强师德规范培训。引导教师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改革能力和水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加强学校内部教学管理,以规范教师执教行为为重点,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建立和完善备课、教案编写、批改作业、考试命题等环节上的制度。

2.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通过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骨干教师的建设和培养,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骨干示范作用;通过精品课程建设、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岗位技能竞赛和教学比赛等,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树立教学为上、教学为先的观念,鼓励教师更加关注和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3.广大教师要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要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要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要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要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三)完善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1.开展师德师风先进的评选。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年度教学优秀奖和教学骨干,优秀德育工作者,激励广大教职工潜心教书、精心育人,传播正能量,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加强教职工学雷锋“十佳事迹、先进事迹”评选,建立教师志愿服务表彰激励机制。

2.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将师德师风宣传纳入学校宣传工作统一部署,把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挖掘校内涌现出来的德艺双馨的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甘为人梯的师德风范,通过校报、广播、宣传橱窗、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形式,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展现广大教职员工在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典型事迹和精神风貌。不定期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

(四)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和监督管理

1.强化师德师风的考核。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师德师风与教学、科研并重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学生测评、同事互评、部门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存入档案,考核结果通知本人,作为岗位聘用、评奖评优、奖励性绩效发放、进修培训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在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选拔、各类高层次人才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2.健全师德师风的监督。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纪律监察等部门在作风建设、学术规范、教书育人等方面的作用,全方位加强师德监督检查。

3.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严格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规范等,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处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对教师有违反“红七条”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学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由宣传部、人事处、工会、教务处、科技处、组织部、监察处(纪委办)、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研究处理师德师风重大事项。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宣传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学院承担师德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要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把师德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工作之中,制定规章制度,深入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教风学风管理,建立师德考评档案,将师德考评结果作为教师人事考评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完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将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有机结合,健全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贯穿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及心理健康教育的各方面。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明确并落实教师在高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

(三)加强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师德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师德建设理论研究、师德教育与培训、师德建设研讨会和其他师德建设活动。

(四)深入开展师德师风研究工作

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机制。从学术的角度,对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学术层面进行科学研究,并在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中概括、总结、升华,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科学化。

五、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由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 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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