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2018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6-15 浏览次数: 464

学术委员会是由校内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校最高学术机构,是学术立校、教授治校理念的具体体现。 学术委员会依据《 学术委员会章程》(一下简称“章程”),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对学校学术咨询、学术评价与学术审议、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制定安徽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201412月,学校制定安徽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学术治理体系,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进一步厘清相关职能、权责的边界,完善工作流程与制度,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相互独立与相互支撑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搭建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推进迈出一步

二、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积极行使学术评价和学术咨询职能

校学术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依据《 学术委员会章程》,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相关职责。2018年校学术委员会开展了如下工作:

1. 2018年4月11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人事处提交拟引进詹伟刚、李鑫两位四类人才情况,并做出评价。审议人事处提交的柔性引进人才黄行九、张承宁、堵国成聘期考核情况,并做出评价。审议人事处提交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胡智锋(二类人才)、王迁(二类人才)、罗建泉(二类人才)、王继栋(三类人才)情况,并做出评价。

2. 2018年5月30日,学术委员会评审2017年度“中青年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审议调动(离职)的褚丽老师主持在研科研项目处置。

3. 2018年8月29日,学术委员会审议人事处提交拟引进李艳宾、张琴、汪方华情况,并做出评价。破格和专题报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评议共同第一作者论文是否可认定为第一作者。

4. 2018年10月17日,学术委员会听取对“201807”号信访件的调查情况汇报,讨论对王丽威老师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建议。

5. 2018年11月13日,学术委员会审议人事处提交拟引进孙庆明、霍朝飞、卫晓旭情况,并做出评价。审议人事处提交的拟引进人才张磊(博士)申请享受博士一档待遇的报告,并做出评价。审议人事处提交的柔性引进拟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情况,并做出评价。审议人事处提交的2019年省级人才项目申报情况,并作出评价。

6. 2018年12月9日,学术委员会审议科技处提交的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并作出评价。

7. 2018年12月19日,学术委员会审议人事处提交的柔性引进人才韦世强、双丰、程敬卿、骆祥峰、杨健、王骏、金太军聘期考核情况,并做出评价。审议人事处提交的全职引进人才苏永生等11位博士聘期考核情况,并做出评价。审议人事处提交的关于拟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高庆、陈晓钢、崔明植、吴理财、陈华鑫情况,并评议。

今后,我校校学术委员会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校学术委员会运作与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更加有效行使学术审议、学术评议、学风维护和学术仲裁等方面的学术权力,排除行政权力代替行使学术权力的隐患。在完善学术事务的规划决策机制、改进基层学术组织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构建学术团队建设的可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更好服务学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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