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是由校内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校最高学术机构,是学术立校、教授治校理念的具体体现。
学术委员会依据《
学术委员会章程》(一下简称“章程”),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对学校学术咨询、学术评价与学术审议、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修订《
学术委员会章程》,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促进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修订了《
学术委员会章程》。
二、完成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成立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
第一届学术委员任期已满,经二级学院民主推荐,校长办公会批准,成立了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新一届委员学历、年龄、性别等配置合理,在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上,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和极强的专业性。在新一届委员会中成立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程,从而完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督机制,建立集教育、防范、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
三、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积极行使学术评价和学术咨询职能
校学术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依据《
学术委员会章程》,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相关职责。2019年校学术委员会开展了如下工作:
1. 2019年1月8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部提交的补选校第一批学科骨干情况,经委员会评议,建议增补汪建利教授为
学术骨干;审议发规处提交
“十三五”规划中期任务指标调整方案情况,并作出评议。
2.2019年1月16日,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对2018年科研工作量统计中有关学术专著校外鉴定结果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3. 2019年4月2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人事处提交的关于拟引进人才的报告;审议人事处提交的2018、2019年度中青年拔尖人才、创新团队评审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
4. 2019年5月5日,校学术委员会听取对关于章平老师2019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问题调查情况汇报,讨论对章平老师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建议;听取关于2019年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件调查情况的汇报,讨论对程永宏老师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建议。
5.2019年6月4日,校学术委员会听取对“201923”号信访件的调查情况汇报,讨论对当事人行为的认定。
6.2019年8月10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人事处提交拟全职引进苗宗成、陈金香情况,并做出评价;审议人事处提交拟柔性引进方晓风情况,并做出评价。
7. 2019年9月26日,校学术委员会听取《
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的建议;听取对“201942”号信访件的调查情况汇报,讨论对当事人行为的认定;听取对“201937-1”号信访件的调查情况汇报,讨论对当事人行为的认定。
8. 2019年10月25日,副校长叶常林宣布关于
第二届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提名的决定;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规程;审议人事处提交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情况和关于拟引进人才的报告。
今后,我校校学术委员会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校学术委员会运作与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更加有效行使学术审议、学术评议、学风维护和学术仲裁等方面的学术权力,排除行政权力代替行使学术权力的隐患。在完善学术事务的规划决策机制、改进基层学术组织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构建学术团队建设的可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更好服务学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