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及《 心理育人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各班级心理委员以及校学生自律监察委员会心理部、学院心理部成员。
二、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主动参与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2、担任心理委员(或校、学院心理部成员)至少一年,履行心理委员职责,每月按时填写心理月报,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组织班级心理活动并主动协助各级部门心开展心理健康相关活动。
3、参加校心理委员培训班并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MOOC培训认证和心理疗法MOOC培训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评选流程
1、优秀心理委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学院心理部通过本人申报,辅导员、各学院心理联络员审核、学院审批,各学院按不超过班级数10%(心理部按不超过部门人数10%)进行评选。校学生自律监察委员会心理部优秀心理委员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按照不超过部门人数10%进行评选(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推荐)。
2、心理委员标兵:各学院在当学年被评为优秀心理委员且在学院或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大影响、表达能力强的心理委员中推荐参加心理委员标兵评选,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当学年优秀心理委员数20%(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推荐)。
3、十佳心理委员:在各学院当学年被评为心理委员标兵推荐名单中,通过线上网络投票及现场工作展示,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综合评议确认最终十佳心理委员,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四、评选方式
(一)参评材料
1、2022—2023学年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附件1)
2、2022—2023学年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3、个人事迹材料(500字),个人证件照和生活照片各一张,心理委员培训证书,荣誉证书照片。
(二)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心理健康联络员于5月20日17:3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xljk@ahp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医院五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515办公室。
联系人:程香娟;联系电话:2871147。
五、奖项设置
本次将评选出 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心理委员标兵及十佳心理委员,心理中心根据评审结果,下发表彰文件与获奖证书,宣传优秀事迹,并择优推荐获奖者参加“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盖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