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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人:汪隽  发布时间:2010-11-29   浏览次数:609

各学院:

省财政厅已将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金额下拨,现就发放我校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国家助学金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全额,既获奖学生每人5000;国家助学金为2010-2011学年资助标准的一半

二、各学院按《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表》和《国家助学金发放表》,要求学生核对姓名、学号、身份证号、金额和建行银行卡号,无误后签字确认。各学院填写一张总领款单,在1124之前交学生处审核汇总,报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通过学费专用存折直接打到银行卡上。无建行卡的学生应在近期办理建行卡,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严禁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四、学生处将对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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