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的通知 |
发布人:汪隽 发布时间:2011-12-09 浏览次数:558 |
各学院: 根据财教〔2011〕2049号文件《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精神,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物价上涨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压力,财政部、教育部决定2011年秋季学期对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补贴期限为5个月(2011年秋季学期)。我校获得的补贴资金为100.17万元,分配名额3339人。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二、各学院尽快组织评选工作,切实将资助金发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同时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1、各学院按《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发放表》造表,组织学生签字,填写一张总领款单,按要求签好字, 2、务必核准受助学生姓名和银行卡号,确保打卡顺利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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