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新挑战,做好新规划——学校就职称申报政策变化召开辅导员座谈会 |
发布人:杜松涛 发布时间:2016-07-19 浏览次数:663 |
2016年7月15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1215会议室召开了部分辅导员座谈会,就《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1号)文件中专职辅导员职称申报政策进行座谈。校党委副书记苏国红主持会议。各学院共12名辅导员代表参加。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负责人出席。校长刘宁到会并讲话。 会上,各位辅导员代表针对新文件中辅导员职称评聘的申报条件,分别从理论课教学、教学质量考核、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奖评优、科研工作等方面,结合学校、学院和自身的实际提出了存在的困惑和困难,希望学校能帮助解决,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教务处处长陶庭先表示将通过主体班会课程化建设,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和创新创业等公选课,改进就业指导、形势政策课等课程大班教学为小班教学等措施,给辅导员提供任课机会。人事处副处长周晓宏说,学校很关心辅导员队伍的发展,对辅导员的选拔、考核和职业发展也有着明确的思路,新的职称申报条件很具体,要求也很高,希望大家对照条件,积极努力。 刘宁对大家辛苦的工作表示感谢,对各位针对新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提出的难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研究,拿出举措,加以落实。他指出,通过主题班会课程化建设加强学生思想教育,要注意系统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教学工作要求来执行,杜绝随意化。新的职称申报政策已颁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有些条件存在困难,由学生处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拿出方案,畅通辅导员职称评比的通道,但更重要的是靠辅导员自身努力,大家要从工作投入、课程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实实在在地付出,做好本职工作,朝着学生思想教育专家的方向前进。 苏国红作座谈会总结,她说,新文件将辅导员的职称评聘条件单列出来,对辅导员来说是个好消息,这更有利于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发展。主题班会课程化建设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拿出方案。人事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辅导员兼课的管理,促使辅导员做好主业。就业指导等课程任课教师的聘任要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学生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辅导员考核、评奖评优制度,加强辅导员科研工作的指导、组织和服务工作。 (文:杜松涛;审核:胡家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