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交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的通知 |
发布人:汪隽 发布时间:2016-08-31 浏览次数:571 |
各学院: 已在教育局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新生和老生),在当地已盖章并有校验码的受理证明右上角,依次写上班级和学号,以便核对和系统录入。 如有外省学生需要学校盖章、填写学校相关信息的贷款材料,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办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学院审核同意后将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和外省其他贷款材料一并收齐,请核点份数后于9月9日委派一人送至学生处1006办公室。 因开学工作量较大,各地贷款申请有时限,请各学院按时间、统一集中送交,恕不受理个人、某几个班级单独送交的材料,烦请一定通知到位。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审批环节较多,所有申请贷款的学生最后由各地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将数据提交开发银行,由开行逐一审批,并于11月中下旬将贷款统一拨入支付宝账户。贷款最终到学校的时间估计在12月初。学生处处理贷款数据大约需一周左右,请贷款的学生们安心等待。
学生处 201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