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参加早锻炼、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
发布人:杜松涛 发布时间:2016-09-28 浏览次数:556 |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增强学生体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同学们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 学生早操、早锻炼活动的实施办法》,现将本学期一、二年级学生参加早锻炼、升国旗仪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学期第八周10月17日(星期一)开始,全体一、二年级学生需按要求参加早锻炼和升国旗仪式。 二、各学院按下表安排一年级学生轮流参加升旗仪式:
三、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同学务必于早上6:35在塑胶操场整齐列队完毕,6:40准时举行升国旗仪式。当日不参加升旗仪式的同学应在各学院指定地点开始早锻炼考勤,时间为6:30—7:00。请各学院做好组织和检查工作。 四、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同学应面向国旗肃立致敬,按班级成一列纵队,行注目礼。唱国歌应严肃准确、声音洪亮。经过现场的师生也应肃立,待仪式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五、升国旗由校国旗班负责,校广播站负责播放音乐,做好衔接。 六、各学院应将一、二年级各班级学生早锻炼应出勤人数、早签到地点、本学期参加早锻炼督查学生名单和值班表纸质版材料并加盖院章于10月14日前报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杜松涛。期间如有变化应及时报告,学生处组织早锻炼出勤情况抽查后,不再接受学院当次关于早锻炼检查的学生名单。 七、各学院注意做好第一次升国旗仪式进场整队工作,辅导员应做好学生参加早锻炼、升国旗仪式的督查工作。 八、转专业、学籍异动应跟随新班级参加早锻炼考勤。 九、学生参加早锻炼考勤时应出示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等能表明个人信息的证件。 2016年9月28日 附件: 早锻炼应出勤人数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