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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特殊学生群体排查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汪隽  发布时间:2016-10-08   浏览次数:758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关怀每一位学生的成人成长成才,努力打造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系统育人体系,营造安全、稳定、温馨、和谐的学生发展环境,全力救助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现就开展对特殊学生群体排查和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殊学生群体学生主要包括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群体,学习困难学生群体,心理障碍学生群体等。

二、各学院在10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摸排,认真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及时排查出特殊群体学生,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动态档案和工作台账。《特殊学生群体排查帮扶登记表》在10月28日前报学生处备案。

三、各学院根据特殊群体学生困难程度和困难情况,安排党政领导干部、辅导员、教师、学生骨干(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等)与特殊学生结对,建立一对一的帮扶关系。结对帮扶一旦确立,帮扶期限以一年为期,一年后视帮扶效果和新的特殊群体学生动态档案重新确立新的帮扶对象和帮扶者。

四、帮扶人注意掌握《学生手册》中的相关管理规定,树立助人育人意识和责任感。在具体工作中,学院应把学生基本情况、辅导员配置、学生家长联系方式等方面材料告知帮扶人,帮扶人应主动向学生辅导员了解有关材料和情况,主动与学生的任课教师沟通交流,积极做好帮扶的各项工作。

五、帮扶人应本着“深入学生、注重沟通、掌握情况、做好转化”的工作原则,及时掌握被帮扶学生的思想动态。每半月至少与被帮扶对象谈心交流1次,每月至少1次下到被帮扶对象的寝室交流,每月至少1次与被帮扶对象的辅导员和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同时鼓励帮扶人通过其它合适的、有效的方式途径开展帮扶工作。特别要注重考前、放假前后等重点时段的教育工作。

六、帮扶人在发现、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重大的、涉及全局性的学生情况和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学院或职能部门反映。

七、学院应为帮扶人提供专门的工作笔记本,负责帮扶人的培训、联络和组织工作。帮扶人应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学生工作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工作,采取细化制度、政策支持、表彰奖励等方式,充分调动各帮扶人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和帮扶力度,以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帮助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

 

附件:2016-2017学年特殊学生群体排查和结对帮扶登记表.doc

 

中共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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