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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汪隽  发布时间:2016-11-23   浏览次数:577

 

各学院:

根据《关于扎实开展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皖教助函〔2016〕6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对各学院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召开座谈会和填写问卷(不少于10名学生)等形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是否规范,认定结果有无公示;

2.国家奖助学金评比过程是否规范,评比结果有无公示;

3.班级是否有提留、挪用学生资助金,是否有平均分摊和轮流坐庄行为;

4.是否实地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数量是否达标;

5.学生资助材料是否及时归档、保存完整;

6.资助育人成效如何,感恩诚信教育开展情况;

7.学生的投诉建议是否及时处理;

8.资助政策宣传及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9.校内奖学金评比是否规范;社会奖学金设立情况;

10.资助工作研究情况,发表相关论文或完成课题。

三、分组情况

组别

检查人员

检查学院

第一组

张开炳、郭全根、郭亚勤(联络员)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

第二组

胡家增、章靖平、齐尚晓(联络员)

电气工程学院

数理学院

第三组

章兵、王彦青、杜松涛(联络员)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第四组

水心宝、迟传德、汪隽(联络员)

纺织服装学院

管理工程学院

第五组

李烨、李校林、赵广香(联络员)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第六组

谈丽华、马晓琼、苏伟刚(联络员)

艺术学院

人文学院

每组联络员负责联系被检查学院和本组其他两名检查人员,协调具体检查时间,并做好记录工作。

四、有关要求

检查工作本着查找问题、总结提高、相互学习、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各学院对照检查的内容,先行自查,寻找差距、短板和不足,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确保取得实效。检查组负责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所在学院,并填写《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检查记录表》,报送学生处。

 

 附件1: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检查记录表.doc

 附件2:学生问卷.doc          

学生处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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