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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人:汪隽  发布时间:2015-09-10   浏览次数:85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建设,提升学生资助工作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要求各学院设立1名学生资助工作联络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配备

各学院挑选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辅导员老师,担任本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联络员。全校总计12人。

二、工作内容

1.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资助工作培训;

2.协助学生处做好所在学院辅导员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与指导;

3.负责所在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资助工作材料汇总和上报;

4.负责所在学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材料进行的归档、保存;

5.负责所在学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信息汇总和上报;

6.负责学生处做好学生资助相关其他工作。

三、请各学院于9月12日下午4点半前将人员名单报至学生处。联系人:汪隽。联系电话:2871211。

 

 

学生处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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