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堂新态”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人:杜松涛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次数:1086 |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课堂新态”建设月活动。 1、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广大教师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职责,关心学生,严肃纪律,了解学生,认真备课,课堂上讲得清楚,讲出味道,讲出门道,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把教学效果教学质量作为工作追求,做到言传身教,诲人不倦。负责:教务处,各学院 2、激发学生的主动性、自觉性。多渠道多途径教育广大同学珍惜韶华,孜孜不倦,克服浮躁,端正态度。课堂上,守纪律,做笔记,专学习,把学知识、学专业、学做人,发奋成才作为青春的内涵。负责:学工部,各学院,各班级 3、开展校院两级课堂巡查。学校巡查组(由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团委、各学院负责人组成)、学院巡查组深入教室,对课堂状况进行巡视督查,杜绝迟到、旷课、上课玩手机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情况严重的给予通报直至纪律处分。负责: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团委、各学院 有关部门、各学院、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到,学风是学校的根本和灵魂,学风建设是学校基础性工作,课堂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工作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注意发挥党员团员、学生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班级主动性和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围绕活动主旨,创造性地开展建设工作。各学院、各班级、各学生组织的开展情况和有效做法及时报到学工部、教务处。 附:课堂新态建设月活动校课堂巡查值班表。
2017年5月8日 附:课堂新态建设月活动校课堂巡查值班表
注:每天上午9点在行政楼下集中,对各教学楼课堂进行督查。各组组长负责召集成员,随机抽查教学楼课堂纪律,将督查情况记录在督查记录本上,并将督查记录本当天交还至学生处。 学院督查由各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在此期间对本学院课堂进行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