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人:杜松涛  发布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2371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安全委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发挥班级心理安全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方面的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心理工作者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学生处将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心理委员。

一、参赛对象:2015级、2016级、2017级班级心理安全委员

二、参赛要求:

1、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热爱心理委员工作,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与同学关系良好,较敏锐地观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

3、参加心理委员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任职不少于一年。

4、有目的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能够和班委其他成员积极沟通,积极组织班级心理活动,在班级形成和谐气氛;

5、与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完成辅导员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工作;

三、评选流程

通过本人申报、辅导员、各学院心理健康联络员审核,各学院择按不超过班级数10%推荐候选人报至学生处心理中心。由心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优秀班级学生心理安全委员名单,下发表彰文件与获奖证书,宣传优秀事迹。

四、参赛方式

(一)参评材料

1、优秀心理委员登记表(附件)

2、个人事迹材料(500字)、个人证件照和生活照片各一张、荣誉证书照片。

(二)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心理健康联络员将优秀心理委员登记表(纸质版)、个人事迹材料与照片(电子版)交至行政楼1005办公室钱圆圆老师处。

报送邮箱:ahpuqyy@163.com

五、参赛时间

20181024日下班前

六、奖项设置

本次将评选出 优秀心理委员,并推荐获奖者参加第十三届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附件:优秀心理委员登记表.docx  

学生处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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