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张玉凤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443 |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10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毕业确认(6月10日之前) 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2020届国开行贷款毕业生明细表”(附件1)通知到学生,要求学生务必于6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如不能正常登陆,请使用兼容性模式或尝试其他浏览器),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及本人联系方式。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未就业“就业单位信息”栏统一填写家庭地址。信息更新完毕,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6月10日,各学院需将“2020届国开行贷款毕业生明细表”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369701567@qq.com。学生处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通报各高校的毕业确认进度,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务必告知每位贷款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二)特殊情况处理(6月10日之前) 贷款学生因发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者,须填写《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0日前,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369701567@qq.com。。 (三)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1.延期还款(7月31日前)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各学院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2.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前,学生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详情参照《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3)和《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附件4)。 (四)续贷 2020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15日—9月20日,详情参照《2019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5)。 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毕业确认(6月10日前) 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2020届农商行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信息表”(附件6)通知到毕业生,要求毕业生务必于6月10日前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如不能正常登陆请使用兼容性模式或尝试其他浏览器,https://eloans.ahrcu.com/stu/),在“信息变更”项下的“毕业确认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即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生处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经办银行最终确认后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6月10日,各学院需将“2020届农信社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信息表”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369701567@qq.com。学生处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 (二)学制延长(升学)申请办理(6月30日前) 学生因升学(考研)发生就学信息变更的,须在办理毕业确认后,提交学制延长申请,并将录取通知书提供给经办银行。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在“信息变更”选项下“学制延长申请(升学)”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 2.学生须将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提供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确认后,将录取通知书上传至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并提交至学校,学制延长(升学)工作完成。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在办理学制延长(升学)申请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三)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6月10日前) 贷款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须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具体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登录系统,在“信息变更”项下“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经学校审核,经办银行最终确认后完成就学信息变更工作。 (四)提前还款的办理 贷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可随时到经办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五)续贷 2020年农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6月1日—10月20日,详情参照《2019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7)。
附件1:2020届国开行贷款毕业生明细表(私发给学院资助联络员) 附件2: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3: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pdf 附件4: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pdf 附件5:2019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docx 附件6:2020届农商行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信息表(私发给学院资助联络员) 附件7:2019年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docx 学生处 2020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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