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宿舍评选办法 |
发布人:赵静云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2924 |
星级宿舍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落细,构建“安全卫生、学风优良、和谐文明”的宿舍新态,根据《 宿舍新态建设方案》(校学字〔2020〕1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星级宿舍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宿舍 二、星级宿舍设置 星级宿舍分为安全卫生、学风优良、和谐文明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占比不超过本学院宿舍总数的5%,根据获三个类别荣誉的多少确定一至三星级宿舍。 三、评选要求 1.安全卫生宿舍基本要求:宿舍成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宿舍成员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无吊床、吊椅等违规用品或家具;宿舍成员不使用违规电器,不私拉电线;宿舍不留宿非本校人员,无晚归、夜不归宿情况;宿舍不饲养宠物、不开展商业活动;宿舍有独特的设计风格和主题;宿舍地面洁净,窗明几净,床单被褥整洁,生活、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无明显异味;宿舍墙面、家具及其他固有设施未损坏、无污迹;宿舍外过道不堆放杂物。 2.学风优良宿舍基本要求:宿舍成员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宿舍成员无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学习氛围浓厚;宿舍成员遵守法规校纪,无补考、无重修、无考试作弊现象;宿舍成员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宿舍成员高比例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省计算机二级考试;宿舍成员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宿舍成员多人获校级奖励或表彰,在学习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和谐文明宿舍基本要求:宿舍成员之间关系和谐,讲文明,懂礼貌,无人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宿舍成员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各类校院级活动;宿舍凝聚力强,能与邻里友好相处,在班级有较强的模范示范作用;宿舍成员思想上积极上进,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发展,关心集体荣誉;宿舍文化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设计,有特色;宿舍成员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宿舍成员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较高;宿舍成员无抽烟、酗酒、聚众喧哗、游戏成瘾、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四、评选程序与奖励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宿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星级宿舍申报表》,辅导员审核后,交由所在学院开展评比,评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备案。 2.一星级宿舍须满足一个类别要求,二星级宿舍满足两个类别要求,三星级宿舍须满足三个类别全部要求。星级宿舍评比结果由学院行文表彰,学校统一授牌。 3.星级宿舍按照一星级宿舍人均100元,二星级宿舍人均200元,三星级宿舍人均300元标准奖励宿舍活动经费。 4.各学院在三星级宿舍中择优推荐1-2个,学生处组织集中展示,评选若干星级宿舍标兵。 五、附则 1.星级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原则上在11月底完成。 2.学生宿舍情况以上年度9月份宿管中心住宿登记为准,评选时间范围为上学年的8月31日至当年的9月1日。 3.各学院可依据评选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学院具体评分细则。 4.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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