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实施办法 |
发布人:赵静云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937 |
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宿舍育人功能,发挥学生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让学生党员宿舍成为坚定理想信念的示范、内务安全卫生的示范、学习风气浓厚的示范、氛围和谐文明的示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活动。具体如下: 一、创建目标 发挥“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作用,增强学生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引导学生党员自觉树立良好的形象,以党员的模范作用去影响身边的学生;带头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推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宿舍,在开展“星级宿舍”评比的基础上,创建评比党员示范宿舍。 二、党员示范宿舍评比标准 (一)坚定理想信念 1.宿舍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积极要求进步的政治态度。 2.宿舍成员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至少有1名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余成员均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宿舍成员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发展建设,关心班集体的各项事务,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二)内务安全卫生 1.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带头遵守校规校纪,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按时归寝,无违规使用电器等问题。 2.宿舍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室内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整齐合理,整体清洁、整齐、美观、大方。 3.宿舍获评“星级宿舍”。 (三)学习风气浓厚 1.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浓厚的学习气氛;能够积极在班级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开展帮扶指导。 2.宿舍成员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迟到早退旷课,能按时、独立、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无考试作弊。 3.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CET-4和计算机二级通过率(未考的不做要求)均高于本院本年级平均值。上学年无挂科现象,宿舍成员50%以上获得校级奖学金。 (四)氛围和谐文明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举止文明,在学习、生活等方面能够互相督促,共同进步,乐于关心帮助他人,乐于为班级同学服务。 2.宿舍成员积极参加或开展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文体活动,做到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宿舍党员同学能够积极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引导宿舍成员和班级同学努力向党组织靠拢。 三、相关要求 1.学生党员示范宿舍评比每学年举行一次,按照全体学生党员宿舍30%的比例开展评选。 2.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党员宿舍自主进行申报,经各学院评审,报组织部、学工部备案,并统一授牌。 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学生党支部和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真正落实处,并将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党员发展和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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