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队伍建设  规章制度
辅导员联系任课教师实施办法
发布人:赵静云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次数:982

辅导员联系任课教师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 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党字[2020]11号)和《 关于进一步推进课堂新态建设实施办法》(校教字〔2020〕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协同育人,强化校风学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沟通内容

1.辅导员向任课教师介绍班级情况。辅导员应在课程开始时,向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基本信息,以及需要任课教师关注的学生名单。

2.任课教师向辅导员介绍学生课堂学习情况。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课堂出勤率、课堂表现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的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与辅导员进行沟通,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3.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共同研究教学及学生管理等问题的解决方法,制定学习困难等学生群体的帮扶教育方案。

4.沟通协调学生学习和课外其他活动安排。

5.其他需要沟通的情况。

二、沟通方式

1.书面形式。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可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班级整体情况和个别需要关注学生的基本情况。

2.面对面形式。辅导员与任课教师每个月至少1次面对面形式沟通交流班级状况。

3.电话、微信或QQ等形式。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可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方式,经常性的沟通班级情况和需要重点关注学生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辅导员要加强课堂教学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任课教师也要将在授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辅导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2.辅导员与任课教师沟通,应填写《 辅导员与任课教师交流联系卡》和《 辅导员联系任课教师情况记录表》,备案存档。

3.各学院要对辅导员联系任课教师给予帮助支持,加强对联系工作的检查指导。

  

附件1: 辅导员与任课教师交流联系卡.doc

附件2: 辅导员联系任课教师情况记录表.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