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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人:钱圆圆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次数:2995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在全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树榜样、立典型,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有效促进心理委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发挥班级心理安全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方面的作用,学生处将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2017级(五年制)、2018级、2019级、2020级班级心理委员以及校学生自律监察委员会心理部、学院心理部成员。

二、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班级担任各级心理委员(或校、学院心理部成员)至少一年,参加校心理委员培训班或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5、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心理委员相关活动、会议和学习。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三、评选流程

1、优秀心理委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学院心理部心理委员通过本人申报,辅导员、各学院心理健康联络员审核、学院审批,各学院按不超过班级数10%(心理部按不超过部门人数10%)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处心理中心。校学生自律监察委员会心理部优秀心理委员由学生处心理中心负责组织,按照不超过部门人数10%进行评选。

2、心理委员标兵:各学院在当学年被评为优秀心理委员且在学院或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大影响、表达能力强的心理委员中推荐参加心理委员标兵评选,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当学年优秀心理委员数20%(可四舍五入,不足1人可按1人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至学生处心理中心,由心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心理委员标兵名单。

3、心理中心根据评审结果,下发表彰文件与获奖证书,宣传优秀事迹。

四、评选方式

(一)参评材料

1、优秀心理委员登记表(附件)

2、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3、个人事迹材料(500字),个人证件照和生活照片各一张,心理委员培训证书,荣誉证书照片。

(二)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心理健康联络员于924173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ahpuqyy@163.com

纸质版材料交至师生活动中心三楼309办公室钱圆圆老师处。

五、奖项设置

本次将评选出 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并择优推荐获奖者参加第四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2020—2021学年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docx

2020—2021学年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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