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级班级心理安全委员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人:钱圆圆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1883 |
各学院: 为了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的发展,充分发挥朋辈心理辅导的作用,增加班级心理安全委员心理健康和安全知识,提升其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三级网络机制,打造学校心理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级心理安全委员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 一、培训对象: 2021级各班级心理安全委员(含专升本),各学院学生心理部21级全体委员,校学生自律监察委员会心理部21级全体委员。 请各学院将学生心理部21级参训委员名单(电子版)于11月1日前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咨询中心。 联系人:钱圆圆,联系方式:2871145 并提醒学生及时加入相关工作群 2021级心理委员工作QQ群号:957964909 学院心理部工作交流QQ群号:438859203 二、培训时间:2021年11月3日—12月8日 三、培训地点: (一)理论课程 二教报告厅 (二)素质拓展课程 第二塑胶运动场 四、培训计划:(见附件) 五、组织管理:培训班学员按所在学院分编学习小组,由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职辅导员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组织管理,班主任由钱圆圆老师担任,各组成员在班主任领导下,做好本组学习、活动开展等工作,本次培训考勤工作由学生自律监察委员会心理部负责。 六、培训班证书:参加培训班的心理安全委员,学完规定课时并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要求: 1、请各学院督促学生按时上课,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2、本次培训班包含十二次培训课程,缺席课程超过四次(含四次)课程者不予发放证书,同时会依据学生出勤情况认定相应第二课堂责任学时; 3、因为缺席课程超过四次未获得结业证书的心理安全委员,可以通过在班级开展相关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供活动计划、活动图片、活动总结等材料至校学生自律监察委员会心理部(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校医院五楼513室),可申请补发结业证书; 4、只有担任21级班级心理安全委员、学院心理部21级委员和校自律委员会心理部21级委员的同学参加本次培训。 附件:
学生处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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