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月份主题班会教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刘畅 发布时间:2021-12-01 浏览次数:819 |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鼓励学生勇立时代潮头,勇挑时代重担,勇创时代新局,确保育人工作取得实效,现就十二月份主题班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必选主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诚信考试教育。 2、各班级辅导员针对所带班级学生实际,结合专业和年级特点,增加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的内容。如积极弘扬 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传承学校办学理念,组织班级开展主题鲜明的建校86周年校庆活动;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做好“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增强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按照《 关于进一步推进课堂新态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学风建设;根据校“1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要求,做好心理育人工作;针对冬季传染病高发特点,提醒学生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健康饮食,适当运动,增强体质;提高学生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安全意识,遏制不良校园贷和金融诈骗等校园违法金融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提升自我防护能力。毕业班辅导员可增加就业指导、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教育相关内容,其他年级辅导员做好期末迎考动员及考风考纪教育等内容。 二、基本方式 线下召开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积极鼓励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确保班会质量,切实提高育人效果。 2.请各学院于12月6日之前,将辅导员计划召开主题班会的班级、时间(如12月16日下午3点)和教室报送至学生处刘老师。每次班会时间不少于一节课。请按照报送时间按时召开主题班会,学工部和学院将开展随机听会,检查主题班会开展情况,听会评会记录表见附件1。 3.请各学院加强指导和督促,合理安排班会时间,做好班会记录,保留好主题班会召开时的图片(每位辅导员不少于2张)和视频等,确保实效,于12月23日前完成专题主题班会。各学院12月24日前将各学院将班会召开时的图片和主题班会总结发送至学生处刘老师。
学工部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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