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合作共建,开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双擎模式” |
发布人:钱圆圆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767 |
6月23日下午,学校与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在行政楼1121室举行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并开展座谈交流。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郑健出席仪式并致辞,芜湖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张军,分管职能科室科长吴秀梅,心理治疗中心主任蒋巧,校学生处处长刘金斌,校院两级学工代表参加。 郑健向出席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充分肯定了第四人民医院在精神卫生领域取得的成就,对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长期以来对我校师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表达感谢。他强调,探索校医合作的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及具体体现,对于做好学生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双方继续遵循“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原则,强化医校协同,加快在师资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实现倍增效应,推动跨越发展。 刘金斌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程、办学特色和取得的主要成就,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表达了开通学生就诊“绿色通道”,加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救治的迫切希望。张军就合作开展专题培训、心理评估、辅助治疗、心理咨询督导、资源共享等工作进行了介绍。双方分别代表 和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签署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结束后,召开了校医协同心理育人共建座谈会。参会人员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展开深入交流,并一致表示要主动适应新需要,牢牢把握新要求,及时调整和优化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理念和发展战略,构建科学、高效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体系。 今后,校医双方还将紧紧围绕“医校合作、协同创新”这一重要理念,深化合作交流,积极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有效手段,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提供督导培训和见习机会,不断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和师资队伍的专业素养。 (文:钱圆圆;图:心理中心;审核:刘金斌、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