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
发布人:刘畅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次数:286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三抓”和“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工作要求,根据《 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特组建六个辅导员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工作室概况 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组建“三全六专”工作室、就业育人工作室、网络育人工作室、社区育人工作室、安全教育工作室、心理育人工作室。 二、辅导员工作室构成 辅导员工作室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辅导员工作室聘任督导员1名,检查督促工作室建设发展,一般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学生处、团委、心理健康发展中心负责人每人联系1-2个工作室,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全面建设。 三、有关要求 全体辅导员必须加入一个工作室,每位辅导员填报2个平行志愿。鼓励有学生工作经历党政管理人员,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人员参加相关工作室。 各学院要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对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术水平提升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本学院辅导员参与工作室的动员、指导及督促等工作。申报人员下载填写《辅导员工作室报名表》(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8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至校学生处(师生活动中心)309室刘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学生处 202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