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受灾困难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刘畅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13 |
各学院: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部分学生家庭生活出现临时困难。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和返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3〕13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校受台风、暴雨影响导致洪涝灾害及次生灾害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排查,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摸排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学生人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将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要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特别关注脱贫家庭(继续享受政策)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 二、加强宣传,消除学生和家长顾虑 对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各学院通过合适方式,加强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政府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消除后顾之忧。对前期摸排掌握的受灾较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沟通和帮扶工作。对于因受洪涝灾害等影响不能正常入学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做好解释,妥善安排。 三、统筹兼顾,抓好资助政策落实 学校将集中受理各学院受灾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请各学院做好信息把关和资格审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统计上报受灾学生基本信息。提交《 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由乡政府或城市居委会提供的有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或医院住院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生处。 各学院于9月15日之前报送《 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和《 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信息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发至邮箱793669279@qq.com)。联系人:柏杨。 学生处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