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是学校下设负责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承担大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具体职责有: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订全校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并检查各学院学生工作,做好学生工作总结与宣传。
2.负责组织制定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总体教育方案,组织、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风校纪、安全教育、入学教育、文明离校等各类主题教育和专题教育活动,协助做好学生党员教育工作。
4.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和表彰工作。
5.以学风建设为主线,做好优良学风班风创建工作。
6.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处分和教育。负责大学生军训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学校做好辅导员的选聘、考核、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协调做好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8.负责大学生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组织做好就业创业课程教学教研、技能培训、日常咨询、就业推荐、就业市场建设、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9.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奖、贷、勤、助、补、减、免等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11.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做好档案材料归档、转递、使用、保管等工作,指导学院做好档案整理等工作。
12.积极开展有关学生工作的调查与研究,促进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良性运转。
1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