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堂纪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促进学风建设,整治学生迟到、旷课、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现决定在525日到612日三周时间里集中开展课堂纪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对加强课堂纪律要求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从严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做到集中精力认真听讲。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注意发挥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的合力育人作用。

二、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和管理者,必须对课堂内的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质量负责。各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纪律管理,认真做好学生考勤,主动向学院报告课堂纪律情况,及时将违反课堂纪律和缺勤学生的姓名和违纪行为反映至学院学工秘书处。由学工秘书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辅导员,辅导员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批评教育工作。

三、各学院要深入课堂,组织专门检查组对课堂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掌握了解教师对课堂纪律的管理情况和学生课堂纪律情况。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每位辅导员在专项检查整治期间,要对所带班级学生课堂纪律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填写课堂纪律检查记录表,每人不少于4次。并将检查记录表交予学院汇总后报至学生处。

四、学生处、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分管书记对课堂纪律进行随机督查。督察安排附后。

五、对违反课堂纪律者,根据违纪情节,对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及时给以处理直至处分。

 

 

学生处   教务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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