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列为安徽省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528号),从20162018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建设28个本科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每个示范中心项目经费额度50万元左右。我校有幸被列为2016年首批建设的10所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的单位之一。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着良好的基础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始于1990年,系我省较早开展心理健康工作的高校之一。目前。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主要包括:新生心理测试及访谈、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培训、“12.5”和“5.25”两个心理健康节及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问题的处理等。通过近年来不断的摸索,结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托学生处,着力打造了学校、学院、班级三级工作网络,通过各种途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做好个体心理咨询,对于保障学校平稳运行,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安徽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示范中心建设标准》明确设立了6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54个三级指标校,满分100分。对照标准,我校在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工作队伍、教学与科研、活动和咨询体系、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建设实还存在较大距离,人员、机构、场所、课程还有缺位,建设任务艰巨,还需要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支持和努力。学生处已牵头完成了《 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的初步制定,将按照学校总体设计,部门分工协作,专人负责落实的思路进行,力争建成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工作与成果水平领先、示范与辐射效应显著的心理健康教育“样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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