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网上毕业确认(6月15日前)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附件1)于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未就业学生“就业单位信息”栏统一填写家庭地址。信息更新完毕,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现场毕业确认(6月17日前)
学生处于6月15日前将学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学院及时通知审核未通过学生修改信息并组织审核通过学生本人在毕业确认表上签名确认(未通过的不得签名)。签名务必由学生本人签名,否则后果自负。签名确认表于6月17日报送学生处。
3.特殊情况处理
贷款学生因发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者,须填写《安徽省高校2016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2),并于6月17日一并报送。
4.延期还款的办理(6月30日前)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市、县、区)资助中心,由(市、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6月30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5.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市、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计划确认书的签订(6月17日前)
请各学院按照“农信社贷款毕业生名单(附件3)”发放《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4)。学校已在还款确认书上打印好部分内容,除“贷款人(盖章)” 起以下内容不填,其余均需学生本人手工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学校留存。请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17日报送学生处,并提醒学生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
2.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6月17日前)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须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5),并于6月17日报送学生处,同时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5)(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院证明),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6月17日统一到学生处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 提前还款的办理(6月17日前)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须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6),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6月17日到学生处进行盖章确认。
二、非毕业生贷款续贷工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学院要通知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在6月29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学生处将于6月29日开始审核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对于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于首次申请农信社贷款或者需要续借贷款的在校学生,都要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以下简称《生源地证明》)(附件7)。学院将《生源地证明》收齐后,对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完整,收齐整理后填写《生源地证明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8),并加盖学院公章,学生的《生源地证明》随附其后,于6月29日前交学生处统一盖章。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各学院要强化工作责任,防止出现差错。
(二)规范操作。各学院要全面研究政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注意具体细节,确保准确、规范地完成毕业确认和续贷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加强教育。各学院要将还贷的诚信教育作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与贷款学生签订《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附件9)作为诚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班会进行广泛宣传。
联系人:汪隽,联系电话:2871211。
附件:1.2016届国开行贷款毕业生明细表.xls
2.安徽省高校2016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xlsx
3.2016届农信社贷款毕业生明细表.xls
4.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doc
5.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doc
6.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doc
7.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doc
8.生源地证明审核情况登记表.doc
9.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模板).doc
学生处
2016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