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留校学生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6年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为留校学生学习、集训、科研提供条件,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除大三考研复习的学生(2013级、2015级专升本)、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和集训的学生、参加校院组织的实践活动学生、协助学院(部门)办公的学生可申请留校住宿外,其他学生原则上不予批准。暑假期间需要留校的同学,必须向所在学院(部门)书面申请获准同意。各学院(部门)要严格审批留校学生,本着“谁审批谁负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原则,加强留校学生的服务与管理。

2.请各学院,有关部门对于留校学生进行登记,要求留校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并于6月20日前将《2016年暑期留校学生登记表》电子档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学校将根据留校学生情况安排后勤服务和教育管理工作。

联系人:杜松涛

联系电话:2871211

 

 

2016年暑期留校学生登记表.doc 

学生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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