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建设,提升学生资助工作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要求各学院设立1名学生资助工作联络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配备
各学院挑选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辅导员老师,担任本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联络员。全校总计12人。
二、工作内容
1.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资助工作培训;
2.协助学生处做好所在学院辅导员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与指导;
3.负责所在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资助工作材料汇总和上报;
4.负责所在学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材料进行的归档、保存;
5.负责所在学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信息汇总和上报;
6.负责学生处做好学生资助相关其他工作。
三、请各学院于9月12日下午4点半前将人员名单报至学生处。联系人:汪隽。联系电话:2871211。
学生处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