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我校在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开设《大学心理健康与发展》通识选修课,现将课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老师需填写《
通识选修课申报表》和《授课计划表》,并于2018年1月5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予学生处;
2、《
通识选修课申报表》在人员所在部门意见处由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或学院公章,上课时间段可以在第3-10周和第11-17周选择,同时注明上课时间段开设平行班数量(不超过2个),其中承担下学期就业指导课授课任务的老师不得申报第3-10周时间段课程;
3、《授课计划表》按照教学周填写教育内容及要求、课时数、考核等内容,申请人需在右下方授课教师处签字;
4、联系人:杜松涛,联系电话:2871211
附件:
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审批表(第3-10周).doc
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审批表 (第11-17周).doc
授课计划表(第3-10周).doc
授课计划表(第11-17周).doc
学生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