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字〔2016〕51号),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积极向上、互帮互助、勤学好学的宿舍学习氛围,根据《
“学霸宿舍”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学工字〔2017〕3号 ),现将申报2016—2017学年暨毕业班“学霸宿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宿舍。
二、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友爱,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宿舍成员学习认真,学风优良,取得突出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宿舍内有超过80%(含)的同学录取研究生,且录取研究生总数不少于4人;
(2)宿舍成员100%荣获同学年校级奖学金,六人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少于5人;
(3)宿舍成员100%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申请时每位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六人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少于5人。
3、学生住宿统计,以上年度9月份宿管中心住宿登记为依据。调整宿舍后,不能以评选条件2中第(2)、第(3)款申请参评。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宿舍提出申请,宿管中心核查,学院审核推荐,学工部公示审批。
2、非毕业班学生申请学霸宿舍请于4月13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3、毕业班学生申请学霸宿舍请于5月1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4、“学霸宿舍”申报表和“学霸宿舍”信息汇总表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奖励办法
1、对评为“学霸宿舍”的宿舍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每位宿舍成员发放500元奖金;
2、制作“学霸宿舍”铜牌,永久悬挂在寝室门前;
3、对学霸宿舍的辅导员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
“学霸宿舍”申报表.docx
“学霸宿舍”信息汇总表.docx
中共
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