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暨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暨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围绕8个事迹类别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每学院不超过1名。

请各学院于331日中午11点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请务必遵照申报要求准备)发生至学生处邮箱(xsc@ahp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第十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1.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2.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6.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8.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学生处

2018330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暨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2;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docx

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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