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生勤工助学工资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 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校学字〔201631号),经2018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89月起,学生勤工助学工资由每小时13-15元调整为每小时14-16元。请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从本月起,按最新工资标准执行。每月工资报送时间为当月25日至月底,遇节假日时间顺延。

希望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教育,严格工作考勤,引导学生珍惜勤工助学岗位,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学生加强学习和实践,提升综合素质。

学生处

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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