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和《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国教院函字〔2018〕22号)文件要求,在我校选拔辅导员参加第六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本次培训学习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2月1日。
二、学习方式
(一)电脑端:参训学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学员学习操作流程详见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首页顶部操作指南)
(二)手机APP端:参训学员也可以下载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APP移动客户端随时登录学习。
三、学习任务
培训学习分为课程学习、交流研讨、直播答疑、成果撰写四个环节。
(一)课程学习
1.课程已统一分配至“我的学习-课程学习”课表中,参训学员须完成35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参训学员在“我的学习-参考资料”一栏中可以查阅与本次培训相关的文字资料。
(二)交流研讨
1.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工作体会和培训心得在“我的学习-班级研讨”开展班级主题研讨,每人至少发帖2条。
2.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互动社区”已开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专题网络培训”论坛版块,参训学员可在“我的学习-项目论坛”与全国范围内的辅导员同行进行交流,分享经验成果。
(三)直播答疑
培训期间,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及一线优秀辅导员开展主题直播答疑活动。参训学员可根据直播安排参与直播活动,如未能即时参加,可在直播结束后回看直播课程。直播答疑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员可关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首页的“网院动态”):
计划直播时间 | 直播主题 |
2018年11月 | 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使命 |
(四)成果撰写
培训后期,参训学员须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1篇学习成果。
撰写要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在1500字左右。
四、考核认证
(一)考核要求
1.课程学习35学时;
2.班级交流研讨发言至少2条;
3.直播答疑学员自主参加,不纳入考核;
4.成果撰写1篇。
(二)认证形式
培训结束后,完成考核要求的学员可在“教学服务-电子证书”一栏中下载或打印“学时证明”,作为本次培训的证明纳入相关档案。
五、进度安排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进度,完成以下各阶段工作:
阶段 | 任务 | 要求 |
第1阶段 | 账号注册和 使用学习卡 | ①培训启动,学员完成账号注册; ②学员“使用学习卡”,进入班级。 |
第2阶段 | 完成学习任务 | ①学员根据学习任务安排学习计划; ②学习视频课程; ③学员按计划参与交流研讨、直播活动、成果撰写; ④学员在线打印学时证明; ⑤学习结束前完成满意度调查问卷 |
第3阶段 | 总结与结业 | 完成培训总结等工作。 |
六、管理服务
(一)本次培训组织管理与教学辅导由班级管理员主要负责
(二)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咨询本校负责本次培训的班级管理员;
2.咨询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
(1)通过平台登录后的客服浮窗咨询高教客服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811-9908,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0—22: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
(3)通过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侧的“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咨询。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示范培训工作,精心做好本学院人员组织工作。培训联系人为钱圆圆,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2.注重实效。培训过程加强指导与监督,及时总结培训经验,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3.严守纪律。本次示范培训为辅导员免费参加培训,严禁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学生处
钱圆圆,电话:0553-2871145
培训群号:884374802
请参训学员尽快加入群。
学生处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第六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专题网络培训在职提高培训班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学院/部门 | 名额 | 学院/部门 | 名额 |
机械学院 | 4 | 计算机学院 | 2 |
电气学院 | 4 | 数理学院 | 1 |
纺服学院 | 2 | 人文学院 | 1 |
生化学院 | 3 | 外语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3 | 建筑学院 | 2 |
研究生部 | 1 | 校团委 | 1 |
学工部 | 2 | | |